邯妇党字〔2021〕15号 中共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邯妇党字〔2021〕15号

 

中共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的实施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充分发挥我院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展现党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支部书记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两个作用”,进一步增强对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我院妇幼事业发展及抗击新冠疫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优异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好支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好本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三是严格管理、扎实开展组织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组织生活会质量高,领导干部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月按时开展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各党支部根据自己工作实际,能够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如:进社区、进福利院、进养老院等,志愿活动能够为百姓们讲解相关知识、营养健康生活方式等,进一步加强生活质量防止病情产生。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我院的各项规定要求和规章制度,有严格地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监督、督促党员的党建生活。六是工、青、妇工作活跃。能够结合本支部特点,搞活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发挥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加市院工会组织的各项工、青、妇活动。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三是践行根本宗旨,服务基层群众。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知民情、解民忧,一心一意为群众谋利益。

四是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一线工作中做出贡献,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健康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执行市卫健委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围绕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及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中,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三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好支书”的基本条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履行党支部带头人职责,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注重抓班子带队伍,密切联系群众,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深受群众信任。三是勇于担当实践,勤奋敬业奉献,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推进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市卫健委重大部署安排方面攻坚克难、业绩突出。四是所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担任党支部书记2年以上,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二、评选表彰数量

1、先进基层党组织: 推荐3个。

2、优秀共产党员:机关第一党支部4、机关第二党支部2、后勤保障第一党支部2、后勤保障第二党支部2、儿童保健第一党支部2、儿童保健第二党支部4、医技第一党支部2、医技第二党支部4、孕产保健党支部4、妇女保健及计生服务党支部2名,共推荐28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共推荐4名。

4、优秀好支书:共推荐3

三、 评选推荐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经过自我申报,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优秀好支书从推荐的先进基层党支部中产生,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经过党支部评选推荐,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四、推荐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1、4月15日前各党支部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报党办室。

2党办室负责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报纪委审查,并出具证明。

3经纪委审查合格的名单报院党委会讨论研究。

 

附:1、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邯郸市妇幼保健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邯郸市妇幼保健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邯郸市妇幼保健院优秀好支书推荐审批表。

        

 

中共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党委

                          202149

2021年4月10日 16:10